院公【2025】 2 号
一、公示依据
根据《科研诚信案件调查处理规则(试行)》(国科发监〔2019〕323号)、《医学科研诚信和相关行为规范》(国卫科教发〔2021〕7号)及津市市人民医院《科研诚信管理制度(2024版)》要求,现对2024年12月30日立项科研项目进行科研诚信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二、公示目的
确保科研活动真实、规范、透明; 杜绝学术不端行为(如数据造假、抄袭剽窃、不当署名等); 维护科研伦理,营造风清气正的学术环境。
三、公示内容
项目名称 | 负责人 | 项目编号 | 经费来源 | 起止时间 |
大隐静脉曲张介入微创射频消融术临床应用的评价 | 杨 帆 | 2025ZD166 | 医院自筹 | 2025.7-2027.6 |
膀胱镜与尿动力学结合评估经皮胫神经刺激在OAB治疗中的效果研究 | 贺修龙 | 2025ZD167 | 医院自筹 | 2025.7-2027.6 |
四、监督与举报
(一)举报范围:
科研数据造假、篡改、编造; 论文抄袭、剽窃、重复发表; 项目经费挪用、虚报; 其他违反科研诚信的行为。
(二)举报方式:
电话:0736-4212066(办公室)、0736-4217658(监审科); 邮箱:1106372431@qq.com(科教科科研诚信专线)。
(三)举报要求:
实名举报需提供身份证号(公示隐去部分:如3205********1234); 匿名举报需提交详细证据材料; 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严禁打击报复。
五、处理措施
对捏造事实、诬告陷害的举报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经查实的学术不端行为,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撤销项目/论文,追回经费; 取消3年内科研申报、职称晋升资格; 纳入科研失信黑名单,通报至上级主管部门。
公示期限
2025年9月25日起,共7个工作日。
附件:科研项目立项批文.pdf
津市市人民医院
2025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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