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市市人民医院2025年科研诚信公示公告
一、公示依据
根据《科研诚信案件调查处理规则(试行)》(国科发监〔2019〕323号)、《医学科研诚信和相关行为规范》(国卫科教发〔2021〕7号)及津市市人民医院《科研诚信管理制度(2024版)》要求,现对2024年12月30日立项科研项目进行科研诚信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二、公示目的
确保科研活动真实、规范、透明;杜绝学术不端行为(如数据造假、抄袭剽窃、不当署名等);维护科研伦理,营造风清气正的学术环境。
三、公示内容
项目名称 | 负责人 | 项目编号 | 经费来源 | 起止时间 |
新型生物标志物C-反应蛋白/血小板值对跟腱断裂修补术后腱骨界面再撕裂的预测价值 | 马俊彬 | 2024ZD32 | 医院自筹 | 2025.1.1-2026.12.30 |
超声引导下甲状腺结节细针穿刺细胞学活检的应用观察 | 朱清君 | 2024ZD33 | 医院自筹 | 2025.1.1-2026.12.30 |
LDL-C、HDL-C比值联合同型半胱氨酸对短暂性脑缺血发作(TIA)后早期脑梗死的影响及预测价值 | 田毅 | 2024ZD34 | 医院自筹 | 2025.1.1-2026.12.30 |
输尿管可弯曲负压吸引鞘配合输尿管软镜治疗上尿路大型结石的应用探索 | 丁拯 | 2024ZD35 | 医院自筹 | 2025.1.1-2026.12.30 |
四、监督与举报
(一)举报范围:
科研数据造假、篡改、编造;论文抄袭、剽窃、重复发表;项目经费挪用、虚报;其他违反科研诚信的行为。
(二)举报方式:
电话:0736-4212066(办公室)、0736-4217658(监审科);邮箱:1106372431@qq.com(科教科科研诚信专线)。
(三)举报要求:
实名举报需提供身份证号(公示隐去部分:如3205********1234);匿名举报需提交详细证据材料;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严禁打击报复。
五、处理措施
对捏造事实、诬告陷害的举报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经查实的学术不端行为,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撤销项目/论文,追回经费;取消3年内科研申报、职称晋升资格;纳入科研失信黑名单,通报至上级主管部门。
六、公示期限
2025年5月21日-2025年5月29日(共7个工作日)。
附件:科研项目立项批文.pdf
津市市人民医院
2025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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